退貨須知: 一、退貨作業:係指您因商品或個人因素,將原商品含商品包裝原件退回購達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之作業。 不論換貨或退款,需請您先提出退貨申請之後,方能進行換貨作業或退款作業。 二、退貨申請: 請您統一於收到貨品7~14日之內聯絡購達客服中心 ,逾期恕不受理。 您可利用購達客服電子信箱service@gota.com.tw或客服專線(02)2703-0596;(02)2701-8600分機6301提出申請。 三、客服中心確認: 您的退貨申請通過後,請您選擇最方便的遞送方式,將原商品及完整包裝之元件,附上訂單編號、姓名、聯絡電話、退貨原因、收到商品的日期之資訊,寄至購達客服中心即可,地址如下: 106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一段261號B2 物流部 退貨組 收 *退貨運費,由購達為您負擔。 四、商品狀態: 退貨之商品須為全新狀態且包裝完整(包含商品外盒、內包裝之所用元件,但不包含運送用包裝),並保持商品本身外表需無損傷,若包含零附件、保證書、贈品,皆須齊全完好。若寄回商品不齊全或包裝不完整或人為因素造成商品毀損,本公司將有保留退換貨、退款的權利! 五、除外條款: 下列商品因商品性質特殊,除商品瑕疵外,一經拆除下列所載之包裝,即不接受退換貨、退款。 化妝品之內裝部分 | 包括但不限於瓶蓋、封口、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,一經拆除即不接受退換貨 | 個人貼身用品商品實際包裝部分 | 除運送用之包裝外,商品包裝一經拆除即不接受退換貨 | 軟體商品之商品實際包裝部分 | 除運送用之包裝外,商品包裝一經拆除即不接受退換貨 | 免費索取之商品 | 除運送用之包裝外,商品包裝一經拆除即不接受退換貨 | 換貨原則: 僅接受商品瑕疵並換原商品 下列狀況可受理貨品退回更換處理: (1)收到商品與訂單商品內容不符,可受理更換回原商品。 (2)運送過程商品損壞或配件不完整,可受理更換原商品。 *換貨申請,請您於收到貨品14日內連絡購達客服中心,先辦理退貨事宜,以利進行換貨作業。關於其他退貨須知,請詳見「退貨須知」。 六、提醒您!換貨申請,請於收到貨品14日之內,利用購達客服電子信箱service@gota.com.tw或客服專線(02)2703-0596提出,逾期恕不受理。 下列狀況可受理退貨退款處理: (1)收到商品與訂單商品內容不符。 (2)運送過程商品損壞或配件不完整。 * 退款申請,請您於收到貨品14日內,連絡購達客服中心,先辦理退貨事宜,以利進行後續退款業務。關於其他退貨須知,請詳「退貨須知」。 * 購達客服中心,於收到您退貨的商品並完成貨品驗收後,即開始進行退款處理,約需14個工作天,立即退款至您的帳戶內。 |